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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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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9-08-08 热度: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管委会建设局:
现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按照《通知》要求,结合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协调工作机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西办通〔2018〕22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执行落实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
二、根据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明确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妥善解决好被征收人生活生产问题。
三、及时将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含征求意见)、房屋征收不足奖励政策和标准、备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等内容在门户网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专栏上公示,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抄报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2122735。
 
附件: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通知
西双版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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