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7-19
荆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荆州市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
11月2日,荆州市代理市长杨智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再次审议《荆州市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送审稿)和《中心城区国有直管公房征收补偿指导意见》(送审稿),大会一致通过。
会议认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关百姓生活、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出台市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能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开展国有直管公房征收补偿工作,既要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盘活国有公房资产存量,又要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城市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荆州市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送审稿),由市政府法制办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发文;审议通过了《中心城区国有直管公房征收补偿指导意见》(送审稿),由市房管局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行文执行。(荆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