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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2019-08-05

关于调整上饶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17年度建设规模及2018年度实施方案的批复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调整上饶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2017年度建设规模及2018年度实施方案的报告》(饶城投字〔2018〕3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上饶市中心城区大部分房屋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基础设施严重老化,住宅破烂不堪,存在严重的消防及安全隐患。为加快上饶市棚户区改造进程,推进空、闲置住宅去存量化工作,解决被征迁居民的安置问题,我委已于2017年以“饶发改投字〔2017〕14号”文同意启动上饶市2016-2017年度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现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建保〔2018〕5号)的要求,以及上饶市中心城区进一步测量核定的征迁建筑面积和户数,拟对部分建设内容和规模作相应调整,并按2018年度国家棚改计划继续实施上饶市2016-2017年度结转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承办单位: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上饶市中心城区,共分东市、西市、北门、三江、水南五个片区。
四、2017年度国家棚改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调整为:征迁拆除总建筑面积970799.87平方米,共10364户(其中:东市片区征迁拆除建筑面积104871.51平方米,共1421户;西市片区征迁拆除面积77466.34平方米,共1599户;北门片区征迁拆除面积241509.57平方米,共2700户;三江片区征迁拆除建筑面积438392.56平方米,共3007户;水南片区征迁拆除建筑面积158959.88平方米,共1637户)。
五、2018年度国家棚改计划建设内容及规模:征迁拆除总建筑面积1147008.03平方米,共11258户(其中:东市片区征迁拆除建筑面积123574.52平方米,共1647户;西市片区征迁拆除面积60398.66平方米,共1185户;北门片区征迁拆除面积458320.43平方米,共4783户;三江片区征迁拆除建筑面积439523.30平方米,共2973户;水南片区征迁拆除建筑面积65191.12平方米,共670户);包括城镇住宅、城中村住宅、商铺、仓库、厂房等建筑物拆除及土地征收;补偿方式为单一货币补偿。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62528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自筹、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地方财政配套及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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