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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满,老百姓可
发布时间:2019-09-16

问:来硕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政府下达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确定的补偿标准太低,老百姓是否可以进行起诉呢?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显然,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是可诉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服,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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