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的丈夫前年出车祸死了,有一女儿现年5岁。妹妹婚后和男方父母同住老房,房子是父亲的名字,后翻盖房屋时妹妹也出了钱。老房要拆迁,妹妹或其女儿是否有份额? 征地拆迁律师答: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您妹夫的父亲。当年房屋翻建、装修时,如能证明您妹夫有过出资,则形成了对房屋价值的添附,从而对房屋价值享有相应比例的份额。 您提到该房屋要拆迁了,您妹妹和孩子的户口都在那里,则需要看拆迁政策中有没有按人口安置补偿的相关规定,如有,则可以计算出您妹妹和孩子享有补偿款项的相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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