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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格不合理,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11-20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首先可以要求拆迁方出示评估报告,看其估价的依据。拆迁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复查结果仍然不满意的,可以申请鉴定。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拆迁估价并不是拆迁方一家的单方行为,而是拆迁双方的共同行为。评估机构的选择、拆迁评估委托主体的确认及评估价格的认定是影响评估结果的关键。只有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方法选择拆迁当事人双方都认可的评估机构,合理确定拆迁评估委托主体,运用科学、合理、有效的方法和程序认定评估结果,才能保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公平合理,达到协调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围绕拆迁补偿标准所产生的矛盾,充分保障作为弱势群体的被拆迁人的利益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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