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析 周先生在吉林省XX县镇上拥有房屋并办理了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500多平方米,该房屋用于酒店经营10多年,是周先生一家收入的唯一来源。 因政府XX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周先生的房屋面临拆迁,在镇政府口头允诺退后15米建房并继续经营酒店的情况下,周先生于2017年11月15日与镇政府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书》并领取了补偿款,房屋于2017年12月23日被政府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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