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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户申请信息公开,不给答复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7-05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认为我的房子拆迁不是很合理,申请了信息公开,但是都3个月了还没有答复,该怎么办?

来硕律师答疑: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因此,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0个工作日。且即便是延长答复期限,也应当告知申请人。
又根据《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下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向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拒绝提供或者逾期不予答复的”之规定,在行政机关3个月不答复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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