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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协议签订后,征收方单方面毁约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07-07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家房屋拆迁,已经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可是前几天拆迁方却要让我再多交20万,否则他们将单方面毁约,不履行合同,我该怎么办?

来硕律师答疑:征收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你的情况属于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件,既然当初你们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法有效,任何一方都应该依法履行,对方单方面毁约拒绝履行,当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5条的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因此,碰到此类情况,被征收人应进行相关证据的固定工作,并及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必要时可以咨询或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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