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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给的货币补偿买不起房子合理吗?

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时,征收人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货币补偿是经济补偿的方式之一,那么拆迁货币补偿买不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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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给的货币补偿买不起房子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9-10-14 热度:

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时,征收人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货币补偿是经济补偿的方式之一,那么拆迁货币补偿买不起房子是不是合理的?
答: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果补偿后买不起同类房屋的,明显是不合理的。
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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