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31110000085502922T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拆迁律师 > 政策法规 > 拆迁相关 >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是指什么?_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是指什么?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是指什么?..

13717865152 立即咨询

电话回拨服务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分享: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是指什么?

发布时间:2019-05-26 热度: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1修正)》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这时候,就涉及到了先行拆迁,那么,先行拆迁是什么呢?今天来硕小编来解答这个问题。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

一、先行拆迁种类:

1、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2、司法强制拆迁: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二、先行拆迁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行拆迁将严重影响拆迁人的生产经营。拆迁人提出先行拆迁申请,必须是因被拆迁人拒不搬迁将要或已经严重影响施工工期,给拆迁人赞成直接经济损失。
2、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有搬迁或过渡条件。提出申请先行拆迁的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给予倾向补偿或提供安置房或过渡期周转房,在进行拆迁后,使被拆迁人有房可搬,有屋可住。
3、必须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4、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拆迁人在提出先予执行申请时,必须提供担保。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 www.wenxinchaiqian.com


关闭窗口
上一篇:办理房屋拆迁安置案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下一篇:拆迁安置房屋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吗?

相关阅读

固定电话010-64252899

北京市朝阳区国创产业园6号楼F201

手机13601297308

微信号:wenxinchaiqian

手机13717865152

微博: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