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31110000085502922T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拆迁律师 > 政策法规 > 拆迁相关 >
签订了拆迁补偿协定,对方不履行合约怎么办_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签订了拆迁补偿协定,对方不履行合约怎么办

签订了拆迁补偿协定,但是对方不履行合约怎么办?..

13717865152 立即咨询

电话回拨服务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分享:

签订了拆迁补偿协定,对方不履行合约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6-27 热度: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定,双方应自觉履行,但是如果对方不履行合约,该怎么办呢?今天来硕小编就来讲讲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补偿安置问题应怎样解决?
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解决: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做出约定。被拆迁的房屋已经出租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那么,如果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同意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须经过三道程序:拟订——公告——审批。
公告期间,被拆迁人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并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被拆迁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拆迁的人民政府裁决。如果批准拆迁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那么其作出的裁决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一次,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既可以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决了上述的两个问题,来硕小编来谈谈今天的目的: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对方不履行的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达成后,双方应自觉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依协议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拆迁维权过程中,要相信法律的力量,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要及时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把握维权制高点。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 www.wenxinchaiqian.com


关闭窗口
上一篇:如何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这些问题不容忽视!
下一篇: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可以反悔吗?

相关阅读

固定电话010-64252899

北京市朝阳区国创产业园6号楼F201

手机13601297308

微信号:wenxinchaiqian

手机13717865152

微博: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