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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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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

发布时间:2019-07-26 热度:

提问:我们家房子要被拆迁了,拆迁方说要按照房屋性质给予补偿,请问房屋性质如何认定?

来硕答: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状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具体而言:
(1)房屋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房屋使用性质,应当作为确定房屋性质的依据;
(2)房屋性质发生变更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向房管局申请变更登记;
(3)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该房屋的性质为住宅,并且实际用于居住的,应当按照住宅给予补偿安置;
(4)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确定该房屋的性质为住宅,但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用于商业经营的,应当按照住宅予以补偿安置,同时根据其经营状况、经营年限以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该通知属于特殊规范性文件,具有国家政策的效力,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人民法院可以作为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补充依据。即认定房屋性质时,不仅根据房屋产权证上所登记的房屋使用性质,同时需要考虑房屋实际用途。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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