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31110000085502922T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拆迁律师 > 政策法规 > 拆迁相关 >
农村老宅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_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农村老宅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农村老宅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13717865152 立即咨询

电话回拨服务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分享:

农村老宅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11-15 热度:

对于扎根城市的年轻人来说,农村老宅更多的是一份感情的寄托。但是为了社会的建设,拆迁工作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很多老家的祖宅也被纳入拆迁范围。对于已经远离家乡的年轻人,面对祖宅拆迁,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经常有人通过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的免费咨询电话13601297308问这些问题,今天来硕小编就为您整理了一下。

对于老祖产也即遗产问题,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公民房屋是公民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予以继承。”因此,无论该老祖产是城市私有房产,还是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均可依法继承。
但因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系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有资格享有,因此非农业户口的居民是没有资格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也无权继承其祖先的宅基地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就导致了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分离,这样的房产显然是无法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
在拆迁时,作为遗产的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其所有权人(遗产继承人)可以享受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即可以获得与该房屋价值相等的货币补偿,但无权要求采用重新划地建造的房屋及土地置换方式,也不得享受宅基地征地补偿。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 www.wenxinchaiqian.com


关闭窗口
上一篇:拆迁时外地户口得到的补偿是一样的吗?
下一篇:离婚后未迁走户口,拆迁可以分到补偿吗?

相关阅读

固定电话010-64252899

北京市朝阳区国创产业园6号楼F201

手机13601297308

微信号:wenxinchaiqian

手机13717865152

微博: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