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31110000085502922T
您当前位置:主页 > 拆迁律师 > 政策法规 > 拆迁相关 >
村里拆迁没公告是否就是违法?_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村里拆迁没公告是否就是违法?

拆迁公告,指的是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

13717865152 立即咨询

电话回拨服务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分享:

村里拆迁没公告是否就是违法?

发布时间:2022-05-20 热度:

拆迁公告,指的是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其中包括: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土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以下为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郭丹丹律师对于拆迁公告的相关法律解析,供大家学习和参考。

拆迁公告是公布依据拆迁相关政策、法令采取的拆迁行为的对外宣布、通告行为。同时拆迁公告也是该区域内的拆迁冻结的时间判定节点,在拆迁公告下发后,拆迁区域内的房屋和房屋户口将被冻结,无法进行入户、过户等动作,至拆迁结束。拆迁公告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征收方的拆迁行为后,向被征收方告知拆迁决定的方式,同时也是法定的必经程序。
由此可以引申出,拆迁没有公告,即是违法!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没有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征收公告的,属于严重的程序违法。虽然看似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程序,但也是法律规定不可缺少的程序之一,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如果没有公告程序,就等同于失去了知情权,如果未公告就进行拆迁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拆迁户可以通过此程序所获取的证据材料(如:行政机关怠于行使公告、通知的违法行为),然后有针对性的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程序,依法维权。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 www.wenxinchaiqian.com


关闭窗口
上一篇:征地拆迁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几种情况
下一篇:拆迁时自建房被认定成违建,该如何维权?

相关阅读

拆迁时自建房被认定成违建,该如何维权?
拆迁时自建房被认定成违建,该如何维权?

自建房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社会概念。我们常说的自建房,一般是指出于自住与营利的需要,人们在原有住房的基础上在自家院落或空闲地上所加盖的...

征地拆迁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几种情况
征地拆迁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几种情况

如要对房屋进行拆迁,就要给拆迁户相应的补偿,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因为补偿低,已经严重影响以后的生活水平,或者因为其他拆迁中违法的情况发生纠纷也比比皆是,这时拆...

房屋征收包括哪些法定的补偿项目?拆迁户必看
房屋征收包括哪些法定的补偿项目?拆迁户必看

城市在发展的时候面对土地供应不足的情况就会需要征收老旧的房屋,当自己的房屋被拆迁征收的时候,被征收户是可以拿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很多被拆迁户就会关心房屋拆迁补...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拆迁工作吗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拆迁工作吗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请问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房屋的征收和补偿工作吗? 来硕律师答疑: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市、县级...

固定电话010-64252899

北京市朝阳区国创产业园6号楼F201

手机13601297308

微信号:wenxinchaiqian

手机13717865152

微博: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