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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硕普法|面对“以租代征”,被征收人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19-04-02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征收的形式越来越多样化,违法征收行为也越来越频繁。一些地方为了规避相关征地手续,便采取“以租代征”的形式,擅自将农用地作为建设地使用,从而进行非农业生产。面对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应该如何维权呢?下面来硕小编来给您提供一些建议。

“以租代征”是违法行为
“以租代征”是指征收方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其实质是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在规划计划之外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同时逃避了缴纳有关税费、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以租代征”在各地已成为一种普遍的违法形式,严重阻碍了国家土地的正常使用,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签订无效合同
如果被征收方与当地征收方签下了土地租赁合同,被征收方可以不用担心,因为该合同违背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被征收方可以对该合同进行起诉,确认合同无效后要求返还土地。
土地被强行占用
如果被征收方土地属于被强行占用,被征收方可以询问专业征地拆迁律师,以便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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