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征地律师 > 集体土地征收 > 养殖场地 >
养殖场拆迁内藏“猫腻”,是什么影响着补偿金
发布时间:2019-02-22

  房屋拆迁补偿一般都有比较清晰的标准,而农村的养殖场,既涉及到不能动的养殖圈舍、附属设施,又涉及到货物如存栏禽畜,补偿项目也是比普通房屋拆迁要多出几项,那养殖场拆迁究竟是怎样进行补偿的呢?来硕律师作出以下解读↓↓↓

对于养殖场拆迁实际分为两类:

    环保拆迁:是指为了实现环境保护的措施和目标,政府主管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拆迁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和拆迁法律,对土地上单位或个人的房屋进行征收和拆迁。

    工程拆迁:是指因工程建设而对征地(占地)及相关范围内的各种设施(生产、生活、交通等设施)进行的拆迁。

拆迁方的手段:

    1、养殖场房舍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规划许可证,纳入违法建筑之内,自行拆迁不予以补偿;

    2、养殖场占有耕地上,下达限期自行拆除决定书,自行拆除不予以补偿。

    3、依据“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进而环境整治,养殖场拆迁不补偿或者少补偿。

    以上几种手段要求养殖场无条件拆除的,本身就存在违法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在此,养殖场主遇到此类情况,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团队。

拆迁补偿内容:

    1、畜禽舍及附属建筑物的补偿;

    2、停产停业损失;

    3、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费(拆卸、运输、安装、调试、精密度损失等);

    4、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格乘以相应折旧系数;

    5、搬迁费;

    6、过渡安置费;

    7、畜禽的贬损价值。

    8、拆迁补偿奖励

影响补偿金额的因素包括:

    1、当地政府的财政状况;地方领导比较开明所得到的补偿会比较多。

    2、养殖场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续;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养殖经营者,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是否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各种形式拆迁均会提到“在期限内”,超出规定期限内的不仅不会给予补偿,当地政府还会组织力量进行强制拆除。

    4、养殖场环评是否过关。

    国务院《禽畜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可见,禁养区养殖场关停或搬迁并不是没有补偿的。如果遇到违法关停或拆迁养殖场的行为,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及时聘请专业人员,以此获得满意补偿。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