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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拆迁没补偿?
发布时间:2019-11-22

小产权房的合法性一直以来备受争议,因为它与《土地管理法》第63条、《物权法》第146条的规定相违背,用地、建房规划与房屋买售三个方面缺乏法律依据。不过,从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角度出发,虽然不能直接赋予小产权房合法性,但也不能一概认定小产权房违法而可以对其零补偿强制拆除!
小产权房属于拆迁安置房吗?前者还没有得到国家的认可。后者属于二类经济适用房。
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这也说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拆除很难获得赔偿。但并不是的得不到赔偿,能否获得赔偿以及如何赔偿要根据情况而定。
小产权房拆迁能否得到补偿呢?
小产权房拆迁,能否得到正常和合理的补偿,关键在于买卖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
在实践中,有的小产权房购买者的买卖合同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是小产权房始终面临着产权问题。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明文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国土部下发的另一个通知也规定,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能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的规定。对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住宅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不予受理。
一旦小产权房面临土地征收,购买房屋的城镇居民是无法享受到属于农村居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也无法享受属于基于农村居民身份的拆迁福利。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小产权房被拆迁毫无补偿,或者仅仅补偿当初的房款。合法有效的小产权买卖合同受法律保障,政府因此和购房者签订的拆迁协议也合法有效。但并未表明政府在没有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如何操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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