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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享有的拆迁补偿有什么?
发布时间:2019-11-26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可知给予公平补偿的被征收人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公房承租人也属于被征收人,那么,公房承租人可以得到那些安置补偿呢?今天来硕小编就来解答这个问题。
公房承租人可以获得什么补偿?这个问题需要分情况而定。
(1)已购公房
已购公房的承租人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因此,其满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是房屋征收的被征收人,享有法律规定的所以征收补偿。
(2)未购公房
已经参加房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以被征收人身份获取征收补偿。未参加房改,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按照相关政策先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以被征收人身份获取征收补偿。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遇到房屋拆迁问题,被拆迁人要始终相信,法律是保护合法权利最有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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