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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土地征收时,应收集哪些材料当做证据
发布时间:2019-11-27

房屋拆迁和土地征收对很多人来说是人生“第一遭”,往往很是迷茫,在这一场较量中不知如何是好,仅仅知道应该收集证据,但如何收集哪些证据毫无头绪,下面有来硕小编来给大家进行讲解!

房屋征收维权应具备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相关所有权证明材料文件;
(2)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装修估算等证据材料;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征收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被征收人对于被征收房屋享有接受安置补偿权利的证据;
(4)房屋征收公告的内容采集及张贴公告留存的照片资料;
(5)房屋的实际测量面积报告;
(6)其他房屋征收相关证据材料。
土地征收应具备的证据:
(1)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证明;
(2)地上附着物的照片留存和估价证明;
(3)征地实施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依据各地不同的补偿政策进行衡量和采用);
(4)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及证明公告的图片资料;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内容和照片留存;
(6)其他征地所需的证据材料。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