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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纠纷有哪几种?来硕律师告诉你
发布时间:2019-12-27

征地纠纷分类及解决方式
1、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征地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强行违法征地现象较多,不少地方实行的是先拆迁后安置甚至不安置;
二是征地补偿标准偏低,有的地方执行的是多年不变的旧补偿标准;
三是补偿安置费没有直达农民手中,截留、挪用、贪污严重。这些问题不但直接伤害了农民利益,也损害了征地补偿制度的公信力。
无论是国办通知还是国土部通知,矛头都指向了越来越多的征地纠纷,目的都是保障被征地人或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征地人属于强势一方,为所欲为,而被征地人属于弱势一方,往往要付出血的代价乃至生命的代价。
因而,征地监管的关键不是发多少通知,而在于以切实有效的手段,一方面制约征地人权力,不让征地人违法违规;另一方面是保障被征地人权利,不让被征地人受到伤害。
解决征地问题的关键,既不是征地款直接支付,也不是提高补偿标准,而是如何制约强行征地,真正的制约征地方的征地权力,维护被征地人的合法权益。
解决征地问题的关键在于制约权力,要制约权力疯狂,一方面是重罚强行征地、胡作非为的地方官员,将问责制真正落到实处;
另一方面,提升被征地人的权利,包括征地程序、补偿标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及征地补偿谈判权,让权利真正来监督征地。此外,让官员政绩考核与民意民情挂钩,而不是与GDP、面子工程挂钩。
有关方面要意识到,如果地方政府征地的权力不受制约,农民的权利永远无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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