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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拆迁律师:厂房拆补偿迁太低怎么办?拆迁
发布时间:2020-02-06

【事实概要】
在广东省有一座美丽的城市,她,历经了百年的苍桑洗礼,越发地充满活力,如今正蓄势待发地准备创造出更多令人惊叹的神话……
吕先生在该市某区办了一所汽车配件加工厂,并且效率良好,经营七八年,在汽车配件行业也积攒了良好的口碑!
2010年初,该市启动了一个钢铁工程建设项目,由于建设需要,拆迁工作也紧锣密鼓地展开了。此次征地拆迁的范围很大,涉及的房屋、工厂、学校等三千余户,吕先生创办的加工厂也纳入到了这场“声势浩大”的拆迁范围之内。
随后,市政府拆迁工作小组来到加工厂和吕先生协商安置补偿问题,面对四百多万元的评估价格,吕先生真的是难以接受,可是,拆迁方却拒绝提高补偿,态度坚决。而后,拆迁方向市房产管理局申请裁决,试图尽快结束僵持局面。

吕先生知道,如果不请救兵,单靠自己一人的力量是绝对斗不过政府的。经过慎重选择之后,吕先生委托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的燕薪律师来替自己,替加工厂拿到一个合理的补偿。
【办案经过】
由于市房产管理局已经受理了拆迁人的裁决申请,燕律师不敢耽搁,签订代理协议的第二天便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请求法院确认房产管理局作出的拆迁许可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燕律师逐条列举了房管局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违法之处,并强调该行政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吕先生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燕律师在庭审结束之后便告诉吕先生,一审法院很可能已被政府“收买”,希望他能够放平心态。果然,几个星期之后,法院以被告方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理”为由,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紧接着,燕律师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就在等待二审开庭的这段空闲时间里,市房管局却作出了《行政裁决书》,裁决的内容可想而知,支持拆迁人提供的安置补偿评估结果,要求吕先生在二十日内自行搬迁完毕,逾期将强制拆除。
拿到这份裁决书,吕先生坐立不安,燕律师也没有丝毫怠慢,当天下午便以市房管局为被告,又一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燕律师层层剖析该裁决存在的违法之处,身为作出该裁决的行政机关,市房管局想要狡辩却早已力不从心,无奈之下,只得申请中止审理。
燕律师心里很清楚,这只是对方的一个缓兵之计罢了,即使庭审时“落荒而逃”,他们怎会轻易就善罢甘休呢?为了不给对方太多的时间,燕律师立即起草了几份《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相关政府部门撤销该项目的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一系列批准文件,并分别将复议申请寄送至省政府、省发改委及省住建厅等部门。
几个星期之后,拆迁方主动找到吕先生,希望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补偿的事情再商谈一次。看来,复议申请起了作用,还没等到上级政府部门作出复议决定,顶不住压力的拆迁方就迫不及待的来寻求和解了。
最终,拆迁方同意给付吕先生一千一百二十万元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历经半年时间,几次交锋过后,燕律师成功帮助吕先生拿到了比之前高出近两倍的补偿。
【律师说法】
对于学校、厂房这样大面积的拆迁安置补偿,拆迁方往往会“尽己所能”地大捞一笔,层层克扣之下,被拆迁人拿到的补偿款自然是少的可怜。作为所有权人,面对这样极不公平的补偿时,不要只是无奈的接受,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争取属于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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