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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只给货币补偿,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0-03-08

提问:城里的房子要拆迁了,只有货币补偿,但补偿根本买不起房子,合理吗?

回答: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因此,仅有货币补偿这一种补偿方式的,剥夺了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权利。
另外,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因此,纯货币补偿应当至少能买得起与被拆迁房屋类似的房子,若低于这个标准的,则补偿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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