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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对突如其来的补偿决定书,该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0-04-02

今天要向大家分享的这个案例是由我们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代理的一起房屋强拆维权案件,当拆迁补偿达不成一致,被拆迁人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该如何维权呢?下面通过这个案例带大家进行了解

赵先生在山东省济南市拥有商品房一处。2018年初,赵先生的商品房面临征收,因为政府一直没有出示合法征收政府文件以及补偿价格远远低于类似地段商品房价格,协商一直未果。
2018年10月底赵先生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赵先生感觉自己的合法房屋财产受到侵犯,无奈之下只好委托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的燕薪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办案经过
燕律师在接受了赵先生案件的委托之后,便对赵先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发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于是,一纸行政复议申请书邮寄到济南市人民政府。
为了得到更多有关赵先生房屋征收的相关情况,数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分别被邮寄到不同政府机关。
然而济南市人民政府并没有履行法定行政复议职责,作出维持《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收到一份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燕律师果断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希望在事实认定清楚和法律适用正确的情况下给赵先生一个合法的、公正的答复。
于是,一份行政起诉状递交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决如下: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撤销济南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律师总结
维权之路并非是一帆风顺的,对于被拆迁当事人来说,他们很多有可能并不了解这其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往往无意识中自己的权利就遭受侵害,想要维权也不知道怎么做。由于房屋征收过程对专业知识和专业程序的要求,只有专业律师才可以做好。在此,希望因房屋征收而导致自己合法权利受到损害的公民,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只有这样才能以最低的成本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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