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维权指南 > 企业类 > 商铺拆迁 >
商铺拆迁却是按照住宅标准补偿,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0-04-04

今天为大家推荐的这个案例是由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燕薪律师代理的一起集体土地商铺拆迁维权案。商铺拆迁补偿安置却是按照住宅补偿,被拆迁人该怎么办?下面通过这个案例进行了解,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简单回顾一下案情:2018年夏天的一天,家住浙江省某区的向某正在午睡,邻居打来电话说向某购买的店铺被当地镇政府给拆了。向某及时来到了现场,看着自己苦心经营的店面被拆成了废墟,深感心痛。气愤之余,他找到了负责拆迁的主管部门意图协商解决此事。然而,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却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谈及拆迁补偿,他们以向某的店面是集体土地上房屋为由,只同意给其按照住宅的标准进行产权调换,不同意置换成商铺。向某拿出买卖合同,上面明确标注了该房屋为商铺,可拆迁人员却视而不见。

经过多方打听和了解之后,向某来到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委托燕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办案经过

燕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对整个案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首先向镇政府及区政府寄送律师函,告知该拆迁项目存在的诸多重大违法之处,以及在补偿合理的基础上我方和谐解决问题的诚意,并通过此种方式告知相关单位,已有专业律师介入代理此案。与此同时,向当地公安局提起刑事控告,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控告人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事实,追究被控告人及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迫使对方政府依据法律程序来处理案件事务,使当事人的权益可以合法得到保障。

同时,燕律师向有关部门对涉及到此次拆迁项目的批准文件申请信息公开。在掌握了相关项目信息的基础上,直接针对本案的关键问题——征地批文的合法性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迫于压力,镇政府发函确认给向某按照国有土地上商铺进行置换补偿,向某也撤回了对征地批文的行政复议申请。在燕律师的帮助下,向某成功维权。    

来硕律师提示您

律师特别提醒:在集体土地拆迁中,征地环节是最初的启动环节,其合法性直接影响后续行为包括拆迁行为的合法性。一旦征地批文被撤销,之后的任何立项、规划和建设也将无从谈起,拆迁的合法性也就荡然无存,成为空中楼阁无本之木。因此,以征地环节作为突破口进行维权,可以起到非常明显的顺藤摸瓜的效果,达到理想的维权目的。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