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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拆房屋如果是违建,那还有没有补偿?
发布时间:2020-04-10

提问:我家的房子要拆迁,可是拆迁人员说我的一个房屋属于违章建筑不予补偿,这样可以么?

回答:如果你的房屋真的属于违章建筑或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是完全可以不予赔偿的。因为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是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但在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中载明因城市建设需要时无条件拆除的,不予补偿。但是在实践的操作中,也是有部分违章建筑会给予少量补偿的。
如果你很明确自己的房子并不是违建,被拆迁人可以强调以下内容:第一,详细说明自己的房子并非违建,该部门将自己的房子认定为违建并不符合事实;第二,明确指出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在被拆迁人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权期间,对方无权对自己的房子实施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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