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拆迁律师 > 政策法规 > 拆迁相关 >
被逼迫签订拆迁协议,该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0-09-18

有一部分被拆迁人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拆迁补偿太低,被逼迫签订拆迁协议
根据多年实践经验,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律师提醒大家:强迫签订的征收补偿协议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协议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强迫他人违背自己意愿签约,无疑违反了法律。

处理方法:通过司法途径请求撤销、变更协议或确认协议无效。
但凡通过胁迫手段订立的协议损害了国家利益的,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属于无效协议;若虽没有损害国家利益,但由于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可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请求撤销、变更该协议。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撤销权应当在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遭遇这种情况的时候要注意收集、保全证据。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主张协议是受胁迫签订的一方应当提供证据来证明签约时遭受了胁迫,而逼签时往往非常隐蔽,没有第三方在场(即便有,也不会给受迫方作证),所以,受胁迫方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应证据,如录音、录像。一旦发生此类事件,应当及时报警,做好询问笔录,向警方详细描述事发经过,以便留存证据。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