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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拆迁案例:违法填埋被征收人化粪池,区政
发布时间:2022-05-31

来硕征地拆迁成功案例系列之四(福建厦门·逼迁)
:违法填埋被征收人化粪池,区政府被确认违法
【事实概要】
2016年,因某旧村改造项目建设,陈先生位于厦门市湖里区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因补偿标准不合理,陈先生始终未能签订补偿协议。为了拿到合理的补偿,陈先生一家委托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帮助其维权。
在并未与征收方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2020年6月,陈先生家房屋自用的化粪池竟被强行挖开,遭到破坏,其一家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2020年7月,陈先生收到了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称“2020年以来,某旧村改造项目组在安全隐患巡查中,发现部分历史已拆除的房屋周边及部分区域出现多处坑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有效排除安全隐患,某旧村改造项目组要求施工单位就已征地块上出现各类安全隐患加以整治,回填原征迁拆除房屋化粪池及坑洞,平整已征迁地块。”
【办案掠影】
陈先生将该事实告知律师,律师分析指出,陈先生并未签订任何补偿协议,亦未获得任何补偿,该地块征收工作并未完结,而被破坏的化粪池系仅由陈先生一家使用,所在地点本无所谓坑洞,也不会对其他第三方产生任何安全隐患。而在该化粪池被强行挖开、破坏之后,反而出现了坑洞和安全隐患,且是针对陈先生一家产生。该行为,实有逼迁之嫌。律师遂指导陈先生就该行为以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
2020年10月12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认定“某旧村改造项目组未经法定程序径行填埋申请人化粪池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被申请人(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应对该违法行政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最终“确认被申请人组织填埋申请人化粪池的行为违法。”
【律师说法】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严令禁止违法逼迁行为。但实践中,为了推进项目进程,一些地方的征收部门采用各种五花八门的手段意图逼迫被征收人搬迁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被征收人遇到逼迁行为,可及时委托律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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