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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奖励并不意味着拿到手的拆迁款就多!来硕律
发布时间:2022-11-07

拆迁历来都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实践中,不少拆迁部门以“奖励的方式让拆迁户尽早的签补偿协议”,而这个拆迁奖励一般是如果拆迁户在期限内签约就会给予一定的奖励(大多都是以金钱奖励)。但是,拆迁奖励真的值得被拆迁户早早的签补偿协议吗?
以下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彤律师对于拆迁奖励的相关解读,希望这篇文章能给大家有所帮助!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之所以要设立拆迁奖励的规定,其目的就是为了能够保障拆迁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被拆迁户的合法利益。可是,令人没想到的是,随着拆迁项目的越来越多,拆迁奖励也逐渐变了味。
以拆迁奖励来模糊掉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这就是拆迁部门的高明之处。拆迁部门通常会很机智的在补偿安置方案里面加上,在什么期限内有多少户签约给予奖励,如果达不到规定内的户数,就没有奖励。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讲,尤其是对于农村的被拆迁户来说,经常抵挡不住各种奖励的诱惑,一听到有奖励就想着赶紧去签。
在拆迁过程中,很多拆迁户对于合理补偿、公平补偿并没有一个准确的概念,也不知道多少是合理的,多少是公平的,因此,通常他们认定补偿是否合理来源于与其他被拆迁户的补偿的对比。可是,被拆迁户要明白,这种对比往往很容易被拆迁奖励掩盖。
现实生活中,我们见过不少拆迁户为了拿芝麻大的一点儿好处而丢了西瓜大的利益。有时候,拆迁户应该要知道,”天价的拆迁奖励“也许是合理补偿中的一点零头。如果拆迁户在签完补偿协议之后拿到奖励,才后知后觉得觉得这补偿不合理,这个时候的补偿协议通常是不能撤销的。也就是说,该补偿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了,要想在反悔可能就没那么容易了。
温馨提示
我国的法律对于拆迁补偿做了明确的规定。首先是价格上不得低于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其次,对于要保障拆迁户的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不下降。在以上的补偿标准的基础上,给出的奖励才算是法律规定层面的拆迁奖励,其他情况可能只是征收方为了实现快速拆迁的手段,高额奖励金也是从拆迁户本应得的拆迁补偿款里分配出来的,拆迁户一定要注意分辨。如遇违法拆迁或者拆迁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可以在必要时咨询律师,或者委托拆迁律师,及时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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