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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房屋价值评估机构是由谁来选定的?
发布时间:2022-11-17
被征收人提问:律师你好,我想请问拆迁过程中的,房屋价值评估机构是由谁来选择?
来硕律师答疑:应该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该《条例》规定的很明确,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是有被征收人协商选定的,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采取其他的方式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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