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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强拆报警不作为,老百姓应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19-04-09

    事实概要
    万先生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某村有合法房屋一处,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万先生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拆迁双方就安置征收补偿问题就一直达不成协议,此后拆迁方多次上门威胁万先生的生命安全。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万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起拆迁纠纷,遂聘请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代理维权,燕薪律师担任万先生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全权处理其拆迁补偿维权事宜。
    办案经过
    万先生前脚刚刚委托维权,回到家的第二天就发现有不明人员将挖掘机停放在其房屋门前,然后村委会以谈判为由将其带至村委会,随即房屋被拆。为锁定拆除其房屋的主体,在燕律师的协助下,委托人万先生向石家庄市公安局某分局提出查处申请,请求其依法调查处理委托人万先生的财产被破坏的行为,但石家庄市公安局某分局收到查处申请后一直没有履行查处职责。燕律师遂协助委托人万先生向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石家庄市公安局某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并责令其履责。石家庄市公安局某分局辩称,强拆万先生房屋系某区人民政府所为,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
    燕律师针对石家庄市公安局某分局的“狡辩”指出,本辖区内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侵犯时,石家庄市公安局某分局有进行调查处理的法定职责。石家庄市公安局某分局在接到委托人万先生的查处申请后,既没有证据证明对委托人万先生申请事项进行调查处理,也没有证据证明调查结果系某区人民政府所为,更未将调查结果告诉委托人万先生。因此,石家庄市公安局某分局的行为属于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最终,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律师的观点,判决确认石家庄市公安局某分局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石家庄市公安局某分局在法定期限内对万先生的查处申请作出处理决定。
    律师总结
    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在现实中很多的被拆迁人,甚至有很多不专业的拆迁律师对于这个系统的工程都是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导致一些程序并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每一次程序的提起都是后续程序的铺垫,每一个后续程序的提起都是前一个程序效用的延伸与扩大。环环紧扣,步步为营,一系列的程序最终构成了一个专业而有效的维权程序。因此,一位专业的拆迁律师,一个专业的拆迁维权团队,一套切实可行的维权方案是被拆迁人维权的首要条件,更是必胜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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