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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裁决违法 律师助力维权
发布时间:2019-05-15

案件概要

梁某一家住在广西省一个农村里,有一套农村宅基地房屋。2017年初,因为项目建设,该村全部需要拆迁。但是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太低,梁某拒绝了签字。
 
2018年初,经过一年的建设,该项目已经进行了大半,正当梁某以为自家房屋不用拆迁的时候,接到了一份行政裁决书,要求梁某15日之内搬走,期限届满仍未搬迁的将强制执行。梁某意识到事态严重,于是上网咨询,联系到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第二天,梁某启程赶到北京,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周彤律师接待了他。

办案经过

周律师介入该案后,先查看了全部的已有材料,发现梁某的房屋根本不在拆迁范围之内,项目已经建成,梁某家的房屋在项目工程之外!经过实地考察,周律师建议当事人做现场公证,确认其房屋的位置。
紧接着,周律师起草了针对行政裁决的行政起诉书,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裁决。理由是该房屋不在拆迁范围,拆迁人的行为属于超范围拆迁。
在庭上,周律师将被告的违法裁决的事实一一列举,同时递交了公证视频资料。
一周之后,法院判决撤销拆迁裁决。拆迁裁决书撤销了,委托人的房子保住了,而今仍傲然屹立于七零八落的拆迁区内,彰显了法治的又一次胜利!

来硕提示

第一,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中国,很多人的权利在遭受到行政部门侵害时,往往忍气吞声。殊不知,政府部门的违法行政在法治中国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公民,应当有勇气向行政机关说不,有权利质疑其行为的合法性。这是法治的进步的表现,也是法治的内在要求。
律师在替当事人维权的过程,就是监督法律实施的过程,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
第二,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一项拆迁工程的实施,前后要履行多道程序。而结合现阶段现实状态,拆迁方的违法行为屡屡发生。那么,我们应当尽可能多地发现这些既存的违法行为,并将其转化为维权利器。
本案之所以能够成功地撤销拆迁裁决,原因在于我们将做出拆迁裁决的违法之处一一披露,将其批驳得无以狡辩,拔掉了其行政行为的根基,即合法性。
在法治前进中的中国,其实我们并不缺乏法律赋于的权利,只是我们的权利意识尚未完全苏醒。所以,当您认为您的权利被侵犯时,请用法律筑起权利防线!当您为权利而斗争却感觉势单力薄时,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愿与您一起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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