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31110000085502922T
您当前位置:主页 > 征地律师 > 各地案例 >
门面房没有租赁合同?拆迁律师巧妙助维权_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门面房没有租赁合同?拆迁律师巧妙助维权

门面房没有租赁合同?拆迁律师巧妙助维权..

13717865152 立即咨询

电话回拨服务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分享:

门面房没有租赁合同?拆迁律师巧妙助维权

发布时间:2019-07-11 热度:

事实概要

燕某在村委会租了一间门面房,经营着一家饭店。因为是同村租赁,平时关系比较亲密,燕某和村委会并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2018年,燕某的饭店被纳入拆迁范围,拆迁人以燕某与村委会并未签订租赁合同为由,否定了其承租人的身份,只给其极少的的拆迁补偿。为了捍卫自己的权益,燕某联系到了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办案经过

身经百战的周彤律师接受了燕某的案子。签订代理协议后,周律师向有关部门发出律师函和信息公开申请。在律师函中,周律师明确表明了依法保护当事人维权期间免受野蛮拆迁、暴力拆迁骚扰的信心和决心。
拆迁方见状,便打起了“逼迁”的主意。2018年底,拆迁方开始在燕某的饭店四周砌墙。燕某第一时间报警,但是警察却以“他们无权干涉此事”为由,拒绝出警。
周彤律师果断采取了救济措施,向省公安厅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公安局未履行保护燕某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的行政不作为违法,责令其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
复议过程中,周彤律师表明:拆迁许可文件(拆通)下达之后,燕某依然按时向村委缴纳租金,构成法律所允许的事实承租关系。
面对法律施加的压力拆迁方终于妥协了,与燕某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补偿燕某76万元的。

来硕提示

日常生活中,碍于人情世故,人们经常会忽略法律的重要性,忽视了签订协议的重要性。因此,在当代社会,一个日益规则化的时代,一定要加强法律意识,重视必要文书的签订及证据的保留。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 www.wenxinchaiqian.com


关闭窗口
上一篇:政府部门违法,拆迁律师成功维权
下一篇:主体认定乱不得,拆迁律师运筹帷幄

相关阅读

固定电话010-64252899

北京市朝阳区国创产业园6号楼F201

手机13601297308

微信号:wenxinchaiqian

手机13717865152

微博: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