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31110000085502922T
您当前位置:主页 > 维权指南 > 耕地类 > 征地补偿相关 >
农民土地被征收时享有哪些权利?_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农民土地被征收时享有哪些权利?

农民土地被征收时享有哪些权利?..

13717865152 立即咨询

电话回拨服务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分享:

农民土地被征收时享有哪些权利?

发布时间:2019-04-09 热度:

农民土地被征收时享有哪些权利?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
2、预征知情权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3、调查结果确认权
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
4、申请预征听证权
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5、参与报批权
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为各级政府在征地报批时的必备材料。
6、批复结果知情权
土地征收批复文件下达后10日内,人民政府应将批复结果公告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民。
7、土地补偿知情权
土地补偿征收公告后45日内,由国土资源局对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公告。
8、调查结果核准权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时,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进一步核准。
9、补偿方案听证权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10、要求公告权和拒绝补偿登记权
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11、要求公告权和拒绝办理补偿、安置手续权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12、对补偿标准争议权
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有权提出协调申请;有权提出裁决申请。
13、拒绝履行政令权
土地补偿费未全额到位有权拒绝交出土地、有权阻止施工。
14、恢复耕种权
土地征收批复后二年内没有实施,造成土地荒芜的应由批准的政府批准收回,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15、举报违法权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法占用土地等行为都有权举报。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 www.wenxinchaiqian.com


关闭窗口
上一篇:农村土地到底归谁所有?
下一篇:什么叫做征地纠纷,出现征地纠纷该怎么解决?

相关阅读

固定电话010-64252899

北京市朝阳区国创产业园6号楼F201

手机13601297308

微信号:wenxinchaiqian

手机13717865152

微博: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