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31110000085502922T
您当前位置:主页 > 维权指南 > 其他维权 >
如何确定房屋征收的评估时点?_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如何确定房屋征收的评估时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

13717865152 立即咨询

电话回拨服务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分享:

如何确定房屋征收的评估时点?

发布时间:2019-09-18 热度: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即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应确定为房屋征收的评估时点。
但是由于房屋征收是一个动态的且漫长的过程,个别项目自房屋征收决定作出时到真正启动相关征收工作间隔三五年的时间,如此则应以实际启动房屋征收工作时为评估试点确定房屋的价值,方可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在征收过程中不受损害。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 www.wenxinchaiqian.com


关闭窗口
上一篇:怎样认定被拆迁房屋的性质?
下一篇:关于违章建筑的若干小知识,你必须得知道!

相关阅读

被拆迁人如何确定房屋征收的评估时点?
被拆迁人如何确定房屋征收的评估时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

固定电话010-64252899

北京市朝阳区国创产业园6号楼F201

手机13601297308

微信号:wenxinchaiqian

手机13717865152

微博: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