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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计划

龙岩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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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计划

发布时间:2019-07-25 热度: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龙社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新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华龙社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计划》已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华龙社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提升居民居住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加快推进中心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工作实施计划: 
  一、项目概况 
  华龙社区棚户区(危旧房)项目改造范围东至犀牛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华莲路,北至规划道路,面积约372亩,涉及房屋征收面积16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40.9亿元。 
  二、工作目标 
  项目先行启动红线范围内华莲西路及犀牛路(华龙段)征收工作,项目业主为市城投公司,共征收房屋347户2万平方米;剩余1792户14万平方米的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竞得方。 
  三、工作重点 
  (一)华莲西路及犀牛路(华龙段)征收工作 
  1.报送征收前期要件:项目业主向区征收中心报送华莲西路、犀牛路(华龙段)征收所需红线图、安置方案等征收要件。 
  责任单位:市城投公司 
  配合单位:新罗区征收中心、西陂街道、华龙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徐旺兴 
  完成时限:2016年2月29日前 
  2.发布征收决定:新罗区征收中心拟定征收公告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征求意见,一个月征求意见期满后发布征收决定。 
  责任单位:新罗区征收中心 
  配合单位:市城投公司、西陂街道、华龙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薛小平 
  完成时限:2016年4月1日前 
  3.房屋征收工作:对项目红线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组织征收,完成后交付市城投公司建设。 
  责任单位:西陂街道 
  配合单位:新罗区征收中心、华龙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苏秋榜 
  完成时限:2016年6月30日前 
  (二)剩余改造项目 
  1.规划设计工作:项目已完成出让规划设计。 
  2.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工作: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明确征收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责任单位:新罗区征收中心 
  配合单位:市城投公司、西陂街道办事处、华龙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薛小平 
  完成时限:2016年2月15日前 
  3.入户测量工作:项目已初步完成入户调查摸底工作,下一步由测量公司完成入户测量扫尾工作。 
  责任单位:西陂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新罗区征收中心、新罗收储分中心、华龙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苏秋榜 
  完成时限:2016年3月1日前 
  4.安置房设计工作:明确安置房位置、套数、户型、建筑面积、建设标准等。 
  责任单位:华龙社区居委会 
  配合单位:市城投公司、西陂街道办事处、新罗收储分中心、新罗征收中心 
  责任领导:李 鹏(华龙社区居委会主任) 
  完成时限:2016年3月15日前 
  5.社区资产收购评估工作:组织评估公司对现有社区资产进行评估并实施收购。 
  责任单位:新罗区收储中心 
  配合单位:新罗区征收中心、华龙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林勇军 
  完成时限:2016年3月15日前 
  6.土地出让工作:国土部门根据住建和规划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和材料拟订“毛地”出让方案和出让公告,经有关部门审批后,依法组织公开招拍挂。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新罗土地收储分中心、华龙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冯添桂 
  完成时限:2016年7月1日前 
  7.发布征收决定:区征收中心拟定征收公告区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征求意见,一个月征求意见期满后发布征收决定。 
  责任单位:区征收中心 
  配合单位:市城投公司、西陂街道、华龙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薛小平 
  完成时限:2016年9月1日前 
  8.房屋征收工作:对项目红线范围内土地及房屋组织征收。 
  责任单位:西陂街道 
  配合单位:新罗区征收中心、华龙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苏秋榜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31日前 
  9.建设工作:由土地竞得方实施项目建设,各部门依照相关职能组织验收。 
  责任单位:土地竞得方 
  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区住建局、西陂街道办事处、华龙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土地竞得方负责人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10.回迁工作:安置房建设验收完成后,组织被征收户按公告时间实施回迁工作,并按要求结算相关费用。 
  责任单位:西陂街道 
  配合单位:新罗区征收中心、华龙社区居委会 
  责任领导:苏秋榜 
  完成时限:2019年3月1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政策 
  项目预计需资金41亿元,采用项目滚动开发模式进行。资金来源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前期启动资金由华龙居委会自筹和成立项目公司参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筹集资金。 
  2.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吸引有实力的诚实守信房地产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 
  3.由市、区财政、税务部门根据《关于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5〕57号)争取政策性资金和税、费等优惠政策。 
  4.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省、市明文规定可减免的税费,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予以减免。 
  (二)土地支持政策 
  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土地,由国土部门依法组织毛地出让,项目用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安置费、征收补偿费、开发整理费一并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对华龙社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收入,根据财综〔2015〕57号、闽政文〔2010〕106号、龙岩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114号等文件规定,全部返还新罗区政府,专项用于该项目中的拆迁补偿、安置房建设、廉租住房建设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支出。 
  (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 
  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土地房屋的征收,参照中心城市片区改造征收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货币结算。鼓励以货币安置为主,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涉迁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红线内犀牛路、华莲路等市政道路,及市政道路所配套的给水、排水、供电等配套设施由市住建局负责,并列入当年市政工程项目,优先组织实施,项目小区内给水、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由项目业主负责建设;小学等教育设施由市、区教育局依照市区体制分工负责建设,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及社区服务用房、社区养老用房等配套设施由竞得者负责建设,建成后依照相关规定移交给各单位;基础设施项目的征收工作与棚户区改造工作同期各自报批、统一征收安置。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为加强对华龙社区棚户区(危旧房)工作的领导,在市政府中心城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新罗区成立华龙社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指挥部,由区委组织部部长谢永华担任指挥长,区政府副区长邱笑玲担任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区发改、住建、财政、国土、西陂街道作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西陂街道党工委书记苏秋榜兼任。区政府将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改造任务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做到规划到位、资金到位、供地到位、政策到位、监管到位、补偿安置到位,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实行“直通车”审批服务,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加快推进改造进展。 
  (三)强化监督,提高效能 
  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报请相关部门组织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由纪检、审计、督查室负责,对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改造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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