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31110000085502922T
您当前位置:主页 > 征地律师 >
宁波拆迁律师_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宁波拆迁律师

补偿额度、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临时安置房屋的地点、面积、户型等;协议中明确规定拆迁户搬迁的时间、临时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涉及到的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他补助..

13717865152 立即咨询

电话回拨服务

称       呼 :
手机号码 :
备       注:
分享:

宁波拆迁律师

发布时间:2020-05-19 热度:

补偿额度、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临时安置房屋的地点、面积、户型等;协议中明确规定拆迁户搬迁的时间、临时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涉及到的费用、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他补助奖励费、经营性的还应有停产停业损失费用和支付方式;违约后的责任承担和其他双方规定的条款。
如果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免费咨询电话:15110279280 13601297308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 www.wenxinchaiqian.com


关闭窗口
上一篇:宅基地拆迁律师
下一篇:企业拆迁律师事务所

相关阅读

村里征地外嫁女可以获得补偿吗?
村里征地外嫁女可以获得补偿吗?

拆迁咨询:律师你好,我的承包地还在原来的村里,现在要征地了,但村里以我外嫁为由不给补偿,合理吗? 来硕拆迁律师答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外嫁女并非不能获得征地补...

农村房屋拆迁没有宅基地证,还给不给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没有宅基地证,还给不给补偿?

导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

出嫁女、入赘女婿....可以在征地拆迁中获得补偿
出嫁女、入赘女婿....可以在征地拆迁中获得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

【征地律师】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区别在哪?
【征地律师】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区别在哪?

1.征收的主体是不同 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镇政府没有资格发布征收决定。拆迁实施的主体通常是非政府机构,如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

固定电话010-64252899

北京市朝阳区国创产业园6号楼F201

手机13601297308

微信号:wenxinchaiqian

手机13717865152

微博: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